父亲有精神疾病怎样办理委托公证?

编辑:吴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发布于2024-05-08 04:41
办理委托公证如下:1、办理委托公证,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;2、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,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,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;3、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,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,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。如有特殊情况(如行走不变、患重病等)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,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;4、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,委托内容应真实、合法;5、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,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;6、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,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,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,应当进行核实,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,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您是想要办理住房的委托公证还是想要办什么
友情链接: 宿州砀山县律师 无锡律师 肥西县律师 奉化律师 杭州工伤赔偿律师 杭州要债律师 杭州遗产争议律师 张家口律师 蚌埠律师 温州律师 台州律师 庐山市律师 都昌律师 宜春樟树市律师 天津滨海新区律师 长沙雨花区律师 合肥包河区律师 珠海香洲区律师 临海市律师 蒙城县律师 固始县律师 扬州律师 六安律师 厦门律师 益阳律师 南京律师 菏泽律师 嘉兴律师 镇江律师 株洲律师